平安镇有两家的饭馆,没赚到钱之前别说下馆子,就是买糕点陈氏都心疼。
八文钱买了四个拳头大馒头,周诚递给的陈氏一个,撕了一小块塞到小丫头嘴里。
“这馒头好吃,你快吃啊,别省着,我买了四个,晚上还有得吃。”周诚催促舍不得吃的陈氏。
偏灰黄色的馒头,没什么卖相,一口下去是浓浓的麦香。
说实话,比他空间里那些白白胖胖的馒头好吃多了。
“我不饿,朝食吃的饱,你吃。”
“都正午了,哪有不饿的,我说了不会让你们饿肚子就不会食言,以后咱家就每天吃三顿。一会儿到家要你做的事多着呢,吃饱了才有劲儿,快吃。”
“好,我听你的。”陈氏轻轻抿了抿唇,接过来小口小口吃了起来。
一日三餐啊,农家人哪敢想,就是镇上的人也不是日日都吃三餐的。
不过,只要是周诚说的她都信。
看她幸福的眯起眼睛,周诚嘴角勾了勾。
陈氏还挺听话。
路过肉铺,看到案板上剔得没有一丝肉的筒骨和排骨,嘴角抽了抽。
这刀工,一个字——绝。
带着肉的排骨好吃,剔的这么干净,买的欲望都没了。
现在不兴劁猪,猪最多能长到一百多斤,且长势很慢,味道又腥又膻,肉质粗糙,口感很差。
加上没有多少调料,烹调技艺落后,有钱人通常是不吃猪肉。
“五花肉怎么卖?”
“十五文一斤。”
比起五十文一斤的盐,周诚觉得这个价格很亲民。
“来半斤。”
大亓朝一斤有十六两,三个人八两肉够吃两天,身体缺少油水不能一次吃的太油腻,得让肠胃慢慢适应。
“好嘞。”
膀大腰圆的胡屠夫一刀下去,上秤一称,不多不少刚刚好。
周诚暗暗竖大拇指,这位老板很实诚。
前世他去市场买肉,要半斤,老板高低多给他切半斤。
后来他学聪明了,要半斤就说二两,称下来刚刚好。
“筒骨怎么卖?”
筒骨里面的骨髓是好东西,可以补身体,炖汤味道不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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