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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前,谢虎还是一名特种兵。那年夏天,他所在的“猎鹰分队”被军区派往神农架执行一次特殊任务——缉捕一个跨国贩毒组织。起初很顺利,他们在神农架击毙了几名毒犯,但后来却遇到了阻力,无论分队怎样努力搜索,都无法找到贩毒组织的基地。他们十分清楚,贩毒组织的基地就隐藏在原始森林的某个隐蔽的地方,于是他们采取地毯式搜索,但足足搜寻了半个月,却没有一点进展。
“猎鹰分队”没有放弃,依然坚持在原始森林里搜寻。谢虎至今记忆犹新,那是一个阴云密布的午后,分队在丛林里搜索贩毒组织的基地。后来,他和李呈伟与分队走散了。李呈伟是谢虎最最亲密的战友,他们一起参军入伍,又一起被选进特种部队,是共同历经无数磨难、出生入死、情同手足的好兄弟。
虽然二人经受过特种训练,但面对谜一般的原始丛林,很快就迷路了。身上的迷彩服被汗水浸透,暴露在外的皮肤也被藤蔓刮出一条条伤痕,他们没有退缩,依旧在丛林里穿行。不知过了多久,忽然听到潺潺的流水声,他们循声走去,踏进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峡谷,很快又发现了一道飞流直下的瀑布。那瀑布宛如银河直泻入潭,激起朵朵水花,甚是壮观。
就在二人看得发呆时,一个女孩儿的求救声猛地刺入耳鼓。他们一惊,循声望去,隐约看到几十米外的树丛里有两个全副武装的男人正向瀑布走来,其中一个男人的肩上扛着个女孩。毋庸置疑,那两个男人肯定是贩毒组织的成员,而女孩也许是从附近村子抢来的。他们本打算跟踪那两个男人,这样就能顺藤摸瓜,找到贩毒组织的基地,可忽然看到他们把女孩扔在地上,并去撕扯她的衣服,口中还说着污秽不堪的下流话。
李呈伟愤怒地举起枪,瞄准其中一个男人的头部,快速扣下扳机。一声沉闷的枪声过后,男人的头颅炸裂,鲜血四溅,倒地而亡。李呈伟刚要向另一个男人开枪,却见他慌乱地钻进了灌木丛里,不见了踪影。
二人赶紧跑过去,女孩裹着破碎的衣服警惕地望着他们。李呈伟脱下衣服,披在女孩儿身上,并向她报明身份。女孩哭了好一阵,才说明缘由。原来,女孩叫刘古灵,是附近村上的居民,她是一名高三学生,从县里学校回家的途中,被从路旁树林里蹿出的男人打晕,她醒来时,就发生了刚才的一幕。
他们搀起刘古灵准备离开,却忽然听到“砰”的一声枪响,几乎是同时,谢虎发出一声闷哼,双手捂头,倒在地上。李呈伟一把推倒刘古灵,然后快速举枪循声射击,躲在灌木丛里的男人被射成了“筛子”。
谢虎十分幸运。子弹是从侧面射来的,穿透钢盔,将谢虎额头的皮肤划开一道大口子,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,鲜血从伤口处涌出,把整张脸都染红了。李呈伟冲过去,仔细检查后发现只是皮外伤,便激动地抱紧了他。
谢虎伸手摸向额头的伤口,却摸到了一条早已长合的疤痕,他用力晃了晃头,刘古灵和好兄弟李呈伟的身影消失了。他感到胸口异常憋闷,就像是压着千斤重物一般,几乎令他窒息,他举起拳头捶了几下胸口,喘着粗气问自己:“为什么会这么巧?为什么……为什么又让我见到她?兄弟,你告诉我,当年你为什么要那么做?还有,我该怎样面对她?”
过了许久,谢虎才用力抹掉脸上的冷汗,低吼道:“我不能告诉她真相,不能,绝对不能!”
3
海拔一千多米的神农架的高山平原上,夜风越来越凶,满山的树木被吹得瑟瑟颤抖,立在村子中央的一面国旗也随风舞动,猎猎作响。
远离村子的大山脚下,一座依山而建的宅院内,金坤踱步走到院子里,刚刚还异常浓重的夜雾,此刻被风吹散了。易小甜走过来,指着院子中央高高立起的大灯,迷惑道:“为什么院子里还点着灯?这多浪费啊。”
“可能是用来吓唬野人的吧。”金坤看着她的脸,洁白的灯光均匀地抹在那张白皙秀美的脸上,宛如涂了一层迷人的粉底。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丝愧疚,轻声问道:“被我这个逃犯挟持到荒山野岭,你不后悔吗?”
“后悔,当然后悔了。”易小甜先是捂着嘴笑了笑,随即正色道,“但我是《易经》研究者,为了找到绝传的经书,解开千古谜团,别说是荒山野岭,就算挖坟盗墓、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心甘情愿。”
这个话题有些沉重,金坤蹙眉沉默了一会儿,转移话题开玩笑地说:“哦,那你就不怕被野人绑去做了压寨夫人?”
易小甜使劲儿推了他一下,没好气地说:“去你的,你才被绑去做压寨夫人呢!”
金坤笑了笑,看着她那被风吹乱的长发,竟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死去的女友——木美子。夜风刮得更凶了,树枝摇摆的“哗哗”声不绝于耳。陷入对女友思念中的金坤忽然感到有些异样,因为他听出树枝的摇摆声中似乎混杂着轻微的“嚓嚓”声。
“嚓嚓”声仿佛有某种特别的节奏,在这个大风呼啸的夜晚,不紧不慢地撩拨着他的心。金坤心中一惊,仔细分辨着声音传来的方向。那声音是从侧后方传来的,听起来很遥远,应该是在院子外很远的地方响起的。他缓缓转过身,凝望着高高的院墙。
“在看什么呢?”易小甜发现他凝望高墙,眼神充满戒备。
金坤做了个噤声的手势,屏息凝听。“嚓嚓”声越来越清晰,仿佛正有某种动物踩着树叶,缓缓向宅院走近。他似乎猜到了那动物的身份,心跳骤然加快,手心也攥满了汗水。“嚓嚓”声大概又响了十多秒钟后,消失了。他不敢大意,又屏息凝听一会儿,但那声音没再出现。他猛然想到了什么,转过身向四周环望了一圈,四周高高的院墙上没有任何异物,只有那些带刺的铁丝网随风微摆。
易小甜被他的举动吓坏了,一把拉住他的胳膊:“怎么了?你听到了什么?”
“好像是什么动物踩响树叶的声音。”
“动物?”易小甜脸色一变,“该不会是……野人吧?”
这时,院门外响起杂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。很快,院门拉开,“八字胡”、谢虎和一个中年男人依次走进来。易小甜看到这么多人出现在院子里,立刻就有了安全感。金坤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中年男人,激动地喊了声“斜眼叔”,然后快步迎了上去。
易小甜也跟着迎上去,借着明亮的灯光,她远远地看到中年男人穿着一袭黑衣,中等偏瘦的身材,走路的样子稳健而有力。奇怪的是他戴着一副大墨镜,墨镜的反光令她很难看清此人的容貌,不禁暗道:“真是个怪人,大晚上还带个墨镜耍酷。”
金坤冲到刘斜身前,紧握着他的手心情复杂地说:“斜眼叔,这些年你……你还好吧?”
刘斜伸手摘下墨镜,盯着他仔细打量了好一阵,才感慨道:“小坤,你都长这么大了。唉,时间过得真快啊,我离开西州时你还是个娃娃,这一晃都变成大人了。”他脸上忽然露出悲伤的神情,眼眶也有些湿润了,“师父的后事都料理妥当了吗?”
“还没来得及,因为警察把我当成凶手了……”金坤把今天发生的事简单叙述了一遍。
刘斜听完,垂下头为故去的师父默默祷告,站在一旁的易小甜看着刘斜的侧脸,此刻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戴墨镜了。因为他看人时总是斜着眼睛,黑眼球被挤到眼角,白眼球几乎占据了整个眼眶,再配上严重白化病导致的惨白肤色,乍看上去极为可怖,如果他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,就像是一具午夜复活的僵尸。易小甜脸色变了变,心道:“他眼睛斜得真够吓人的,难怪金坤叫他斜眼叔。”
刘斜仰起头,又向金坤询问了昨天在电话里提到的事,然后斜着眼睛看向易小甜:“小坤,这位小姐是?”
“哦,这是我朋友,她叫易小甜,是西州大学的老师。”金坤向易小甜使了个眼色,示意她去握手问好。
“斜眼叔,以后多多关照。”易小甜硬着头皮和他握了握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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