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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其是当什么周太的,也不是我的目标,这种目标太宏大,我想我还是不要轻易去尝试的好,要说我心里不介意年纪那肯定是假的,再说了,我对他没感情,我的目标是有感情的生活在一起,而不是这种的,这种的,以前是没办法,之前我也告诉自己是没办法离得了他——现在我才知道,其实我在贪恋一种感觉,有靠山的感觉,被人捧在手心里,能宠着你,我叫这种感觉给迷惑了。
糖衣炮弹,真是要不得——我深深地为自己的矫情觉得可惜。
大不了,我跟老秦家的人一辈子不相往来就是了,他们怎么样,与我无关,我反正现在是舒坦了,再弄下去我要干嘛,逼得他们走投无路,还是叫他们去死?得了吧,我没兴趣,一点兴趣都没有。
到不如两手一摊,当作没有我从来就同他们不认识,潇潇洒洒走我自己的路才是正理,我又不是缺了人就养不活自己的人,也没必要拿自己的终身去换一时的痛快,我晓得跟周作要是在一起,以后就永远不能摆脱他了。
早上的事,我看得清清楚楚,他可以对我好,也可以瞬间变脸,变成个冷血无情的,他可以宠我,又会轻易地推开我,我算什么呀,不过是他闲来无事时可以宠着玩的东西,这人与东西之间是有区别的,而我想当人,不想当东西。
秦百年就一直就把我当东西,一个让他不得不认的东西,从来没把当成过女儿,真是万幸,我还晓得把自己当人,从来不把自己当成东西,所以我得走,上次是吓怕了,这回我想我不会再怕了。
走就走,要走得毫不犹豫。
我走出来时很匆忙,别说身份证手机还有别的东西了,就身上的几张钱,刚才坐车从周作的别墅到这里也花了一点,我现在手头任何东西都没有,只得想办法找援手,——想想之前同李胜伟说的话,我还是忍不住佩服自己,当时就是头脑发热氯得不行,却给我留下一个挺好的办法。
反正我都待在这里,也不麻烦罗筝,住她这里已经是麻烦她了,再多的事,我也不麻烦她了,省得周作那个人小心眼,唔,他一直是小心眼,而且随奋斗目标年纪大了,这小心眼就更过分——
我有个更好的办法,不打电话,——罗筝房里还有个电脑我是知道的,开她的电脑也不是什么难事,她的密码总是那简单的,我一下子就猜中了,登陆自己很多天来都没上过的微博,给景端端发了条私信。
我的要求很简单,就是能够给我张身份证,再给我弄点钱,再给我弄张车票,飞机票什么的都行,——我得悄悄地离开,跟周作来个什么告别的举动,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,我就想着反正他这么喜怒无常的,我也用不着跟他讲什么礼貌。
我很快地就关了电脑,当作自己从来就没有开过这台电脑,并且把记录都删了,这点“技能”我还是晓得的,经过许多次的亲自试验,我确信我会这个。
罗筝的冰箱里什么都没有,空的——
我出去买菜,买自己爱吃的菜,鉴于身上钱实在不多,我没买几样东西,也就是一个洋葱头、一点五花肉、芋奶、还有一点并不太咸的海鱼干,打算做个咸饭吃吃,我小时候就喜欢吃这个,可惜家里穷,那家里是真穷,要不是穷,也不至于跟村里所有的人一样都娶不到老婆,都是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才娶上老婆,而这个老婆又不是一个人的,而全家兄弟们的——
我每每想起这件事,就觉得秦百年简直不是人——可想想我那些从来不曾介意我是个女孩子,不能给他们家传宗接代的爸爸们,我心里总是复杂无比,既讨厌这种现实,又不得不理解他们的苦衷,他们买人的事是不对,这的的确确是不对,又不是不对就能解释的事,这是犯法的,可真的,我也没办法说秦百年比他们有哪里好的。
我小时候难得吃上一顿有肉的饭,家里确实是太穷,可有芋奶,咸鱼也不常有,洋葱头也是自己家里种的,这样的饭,煮起来味道很香,香的我能吃好两三碗筷,也许是我的年纪到了忆苦思甜的时候?
我忍不住想做这样的一顿饭。
五花肉是我亲手腌的。
厨房里没有另一个亲自动手的身影,只有我自己,没有周作。
只是,我想的很多,没想到的是中午周作过来了,——他按的门铃,我透过猫眼看到是他,眉头微皱,仿佛有很多麻烦在困扰着他,我看向他的时候,他的视线也正好透过猫眼看我——
我的心忍不住一颤,不知道是害怕还是什么,总归是颤了一下。
“开门——”
我没听到声音,可看到他的嘴唇动了动,我几乎下意识地就猜到他在说这两个字,忙不迭地去开门,一拉开门,就见他毫不客气地走了进来,我的眼睛几乎不敢看他的脸,怕他一下子就能看穿我心里的那一点点只为自己好的想法,就只盯着他锃亮的鞋子看。
“低头做什么,有反省过了?”
他大赤赤地走进来,双手负在身后,朝我淡淡地扫过来一眼。
我看到他冷淡的目光有种不知道怎么好的感觉,仿佛心里的想法都给他看了个透,可我又觉得他不可能知道,努力地挺起胸膛,试图让自己看上去就像是无理取闹的人,“我要反省什么呀?”我绷着个脸,很不高兴,抬脚去踢门,将门踢关上,硬是从他身边挤过去,是真正的挤,是把他给挤开,“饭吃了没,没吃的话,自己盛。”
“没吃。”他应我。
我懒得看他,自己回到桌前再端起饭吃,自己煮的尽管不是特别好吃,还是觉得特别的香,我没弄别的汤,就是酱油葱花汤,为免光吃饭嘴里太干,我就喝口汤润润。
他还真是自己去盛饭,一点抗拒都没有,盛了饭还坐在我身边,把饭里的芋奶都挑出来放到我碗里,把他那碗饭夹的连个芋奶沫都没有见着——
我有些奇怪了,挑食的?
到是来者不拒地吃了他夹过来的东西,没问他,不要好奇,我告诉我自己。
“你心情不好,就在这里住两天,只住两天,以后不许任性,”他将盛来的饭吃完才一字一句地说,似乎给予我十足的耐心,“你喜欢这里也好,我跟罗家的人说说,要不就把这里买下来给你,也好叫你跟我闹别扭里有个躲躲的地方,我也不知道到处去找你,嗯?”
我听得眼睛发酸,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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