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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叔徐奉勇在乡下还有鸡鸭要喂,一早起来,随便吃了点东西,就带两孩子回家去了。
而徐雯雯昨天废了点脑细胞,又睡得晚,等她迷迷糊糊爬起床,家里只剩下她跟哥哥两个睡懒觉的。
“哥,快起来,陪我去书店!”
徐武不情不愿地被喊起来,冲着这妹妹难得喊他一声“哥”,他也没法抱怨什么,只得吃了爸妈留在桌上的早点,然后陪徐雯雯一块出门。
对于徐雯雯来说,泡在书店看书这种娱乐方式,仅存于她上大学之前的记忆里了,这次过来,身处不断有人来往的书店,闻着实体书的墨香,还怪有新鲜感,没忍住在里头瞎转了一会。
不过她没沉浸多久,等回过神来,马上开始做正事——找适合她投稿的杂志。
经过多番比对,以她现在的年纪,投《故事》、《少年少女》、《红颜》这三本最合适,还有一个叫《思念》的,她打算把之前看到的“爷爷带我去唱戏”润色一番,投过去试试。
拿出特意带来的一张硬卡纸和圆珠笔,把杂志名和对应的投稿地址、联系方式,全部详细抄录下来,比对无误后,再大致记下每本杂志偏向的风格,她这趟来书店的目的,就已经达成了大半。
见徐雯雯把书一本本放回原位,徐武有些纳闷,问她:“你不是要买书吗,怎么都放回去了?”
“不用买这个。”徐雯雯耸耸肩,“跟你讲了你也不懂。”
说完,她直奔一个角落,选了一沓最简单的信纸、信封还有几张不同面值的邮票,另外买了黑色中性笔跟一堆笔芯。
其实她专门练过钢笔字,只是用钢笔需要经常换墨水,不如换中性笔笔芯快速,她就懒得用钢笔写了。
至于一次性买这么多……
没办法,现在没有电脑,全靠手写的话,消耗的纸笔数量肯定很多,她从爸爸那要来的钱,基本上全买这些消耗品了。
“我靠……你买这些干嘛?”徐武看得只想翻白眼,“好不容易有个没作业的暑假,你还要自己练字啊?练字也得买钢笔吧?”
“要你管!”徐雯雯现在懒得跟哥哥解释太多,毕竟她暂时也没有特别大的把握能一次过稿,万一哥哥这个大嘴巴,把她要写作投稿的事情宣扬出去,结果她许久接不到杂志方的回函,那不是好尴尬嘛。
到店老板那付清钱,徐雯雯也不想大热天的在外头闲逛,就直接拉着老哥回家。徐武倒是想去找他同学玩,不过,想着爸爸妈妈多次交代,出门一定要陪着妹妹,加上这天确实热,在外面待久了头疼,便没唱反调,打算回去躺着吹风扇。
爸妈都在外头。爸爸徐群贤在镇上的教育局工作,妈妈陆红英则是在裁缝店做事,只有午饭时间回来一下。徐雯雯不用跟家里交代什么,刚好节省了时间,一回到家,用凉水洗洗脸降暑,马上就奔自己房里,继续昨晚未完成的创作。
得亏她从小在爸爸的要求下,一直坚持练字,现在不得不手写文稿的时候,并没有被写字速度拖累太多,字也好看,只要稿子没有大量修改的痕迹,写一遍就行了,她甚至懒得自留一份初稿。
吃过午饭、午睡后继续写,等爸妈晚上下班前,她的《人鱼歌》就完稿了,大约一万三千多字。晚上睡觉前,顺手把《爷爷带我去唱戏》重写,整篇一千多字,以回忆过去、怀念爷爷为核心,挺符合《思念》杂志的理念。
“《人鱼歌》投给《故事》,《爷爷带我去唱戏》给《思念》,另外再写两篇,分别投给《红颜》跟《少年少女》,看哪边过稿容易、给稿酬爽快吧。”
徐雯雯坐在木椅上,伸了个懒腰,“得让我妈给我弄个坐垫来,这椅子坐的时间长了,屁.股都硌得慌。地方小就是不方便啊,估计都买不到那种符合人体工学的椅子……”
有十年写作经验,其中五年还是全职写手经历的徐雯雯,即使夏天没有空调,只吹个风扇,也能沉心静气坐得住,每天都坚持在写。
先写好的先投稿,后面的反正也不停。
除了《人鱼歌》这本带点微奇幻元素外,徐雯雯后写的两本小说,都是现代背景的言情故事。打算投给《少年少女》杂志的,是一篇不到一万字的短篇,取名《风筝少年》;给《红颜》的,她一下子没收住手,写了个将近五万字的中篇,叫《爱上玩.偶王子》。
稿子一份份投出去之后,徐雯雯就一边写大长篇,一边等杂志回应了。
按理说,她选的杂志都是月刊,投的又是能一两期内刊载完的中短篇,无论成不成,一个月内,应该都能得到点回应吧?
——只要审稿的编辑,别跟将来的某些hr审简历一样,直接抽一半扔掉,然后她就在被扔掉的那一半里。
杂志审稿肯定不能乱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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